为了反映上市公司利润的分配及未分配情况,公司应该在年终编制利润分配表,并公开对外报告。按照现行制度规定,公司实现的利润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分配,这一分配顺序要求在上一顺序的项目未分配以前,不得进行下一项目的分配。公司税前利润的分配顺序是:
第一步,交纳被没收的财物、滞纳金和罚款。
第二步,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。
第三步,提取盈余公积。
第四步,向投资者分配利润。
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是指向各类投资者分配的利润,如向国家、其他单位、个人以及外商等投资者分配的利润,但不包括向各种债权人支付的利息。在上市公司,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包括支付的优先股股利和普通股股利。
对于投资者来讲,应该重点了解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两种主要形式:一是现金股利,发放现金股利是股利发放中最常见的方式,在我国现金股利俗称“现金红利”。二是股票股利,这是指采用增发股票的方式向股东分派股利。发放这种股利时,一般要按法定程序办理增资手续,然后根据股东所持股票数按应发股利的等值比例折算后,发放股票。